鋼制擋煙垂壁
外觀
(1)擋煙垂壁的標牌應牢固,標識應清楚。
(2)擋煙垂壁金屬零部件表面不允許有裂紋、壓坑及明顯的凹凸、錘痕、毛刺、孔洞等缺陷;其表面必須做防銹處理,涂層、鍍層應均勻,不得有斑剝、流淌現(xiàn)象。
(3)卷簾式擋煙垂壁的擋煙部件不允許有撕裂、缺角、挖補、破洞、傾斜、跳線、斷線、經(jīng)緯紗密度明顯不勻及色差等缺陷;其表面應平直、整潔、美觀。
(4)各零部件的組裝、拼接處不允許有錯位。
零部件要求
(1)擋煙垂壁所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(2)擋煙垂壁所用的電機及控制箱(含按鈕盒)應是經(jīng)國家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產(chǎn)品。
(3)擋煙垂壁擋煙部件在(200±15)℃、(25±5)Pa差壓時的漏煙量應不大于25m/(m·h)。
(4)卷簾式擋煙垂壁擋煙部件若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織物縫制時,其搭接寬度應不小于20mm。
(5)單節(jié)擋煙垂壁的寬度不能滿足防煙分區(qū)要求時,可用多節(jié)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裝使用,且搭接寬度應滿足:
a)卷簾式擋煙垂壁應不小于100mm;
b)翻板式擋煙垂壁應不小于20mm。
(6)擋煙垂壁邊沿與建筑物結構表面應保持較小距離,此距離不應大于20mm。
(7)卷簾式擋煙垂壁必須設置重量足夠的底梁,以保證垂壁運行的順利、平穩(wěn)。